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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偉明
  1963年6月1日出生。
  2011年11月因涉嫌受賄罪被刑拘。
  曾任廣州市天河區教育局局長、天河區文化局局長和天河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長。
  南都訊 一棟樓盤,如配有學位,房價將會成倍增長。正因如此,多名地產商人找到掌握學位分配職權的天河區教育局原局長李偉明“幫忙”,並送數百萬元“黑金”。近日,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天河區教育局原局長、天河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原局長、天河區文化局原局長李偉明進行一審宣判:判處李偉明構成受賄罪,無期徒刑。據統計,他受賄高達120 0餘萬元,其中過半金額是通過“暗箱操作”學位配套等方式獲取。目前,該案正由廣東省高院二審。
  296萬一套房,“賣掉”47中初中部
  李偉明的“斂金”之路始於10多年前。2002年,廣州某房地產公司因其開發的匯景新城小區教育配套問題找到時任天河區教育局局長的李偉明。
  該公司下屬公司老闆供述,他已知曉廣州市47中要將初中部剝離出來。“為此,其(下屬公司老闆)請求我將47中的初中部放在匯景新城,同時暗示會送一套複式房產給我。”李偉明供述中承認,其不久就同意了這種“交換條件”。
  但李偉明沒有直接將該房產過戶至其名下,而是找到一名商人,搞了個假身份證,用假身份證買了房。2003年,李偉明得到房子後,因覺得複式房產太過張揚,便將房產賣掉。經調查,該套房產價值約296萬元。
  多名地產商“進貢”700多萬
  除了這套價值296萬的房產,他還收受多名地產商賄賂。
  天某置業(控股)有限公司也為解決其開發的天譽花園小區的教育配套問題,找到時任天河區教育局局長的李偉明,在2002年8月,李偉明收受了該公司一套價值90萬元的房產。
  不僅幫忙安排學位配套,李偉明還為商人黃光平獲得天河區多個學校的建築、維修工程提供幫助。黃光平供述中稱,因其承包了廣州市天河區的有關教育工程,得到了李偉明的關照,2002年的一天,李偉明告知其看中一套房子,要其出錢,其答應了。除買了李偉明所指定的房屋,他還買了一個地下停車位給李偉明。他說:“送財物為了感謝李偉明在工程問題上的幫忙,也是當做感情投資。”
  李偉明也供述,為掩蓋犯罪事實,這一次,他再次使用了別人的名字來取得房產。2002年11月左右,李偉明看中廣州帝景苑的一套房產,讓黃光平幫其買下來,但因擔心影響不好,用他人的名義購買。據調查,上述財物價值共計人民幣139萬餘元。
  之後,李偉明在任天河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長期間,也曾向黃光平索賄。他共收受黃光平財物摺合人民幣289萬元、港幣10萬元。
  此外,李偉明在任天河區教育局局長期間,為廣州偉騰集團用位於員村程介村地段的一塊商住用地置換天河區教育局一塊位於石牌西路段的教育預留用地提供幫助,於2002年底收受該集團董事長張偉平80萬元。
  30名“條子生”賺了200萬
  南都記者通過查閱檢方起訴書看到,商人陳正理,多次出現在李偉明任天河區教育局局長時犯下的重要犯罪事實中。比如2001年至案發,李偉明先後解決了陳正理多個朋友、親戚子女上學問題。“約三十個朋友、親戚的子女讀書問題是其通過李偉明幫忙解決的”,陳正理供述中稱。
  時任廣州市天河區教育局的副局長則作證稱,“確實存在有違規入學的‘條子生’的情況。”
  據檢方起訴書顯示,為表達謝意,2004年7月李偉明收受陳正理一輛價值25.98萬元的本田雅閣小轎車。為掩蓋受賄犯罪事實,李偉明讓陳正理將這輛車過戶到其弟李偉民的名下。2010年4月,李偉明以借為名向陳正理索取了200萬元。綜上,李偉明共收受陳正理財物折價共計225.98萬元。
  為15家公司辦事收249萬
  此外,據檢方起訴書顯示,李偉明在任天河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長期間,先後為15家公司(個人)在辦理或申辦《娛樂經營許可證》、變更《娛樂經營許可證》法定代表人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財物折價共計249萬餘元。
  行業分析
  去年市教育系統12人“落馬”
  據檢察機關相關工作人員介紹,2008年以來,全省查處教育系統違紀違法案件2275件,平均每年300多件。2008年以來查處的案件中,廳級領導幹部6件,處級領導幹部84件,廣州、深圳等地教委(教育局)、個別知名學校的負責人都出現了腐敗問題。
  招生分配、信息化建設、出租學校場地、文憑辦證、採購設備教材、教育基建工程等,已成為教育系統易生腐敗的六大環節。
  去年,廣州市檢察機關查辦教育系列案12件12人。從犯罪形式上來看,除了直接收受現金以外,有的收受賄送房產,或者以遠低於市場價格購買房產。從受賄的主體上看,既有公職人員利用職權受賄,也有其配偶、子女等近親屬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利用影響力受賄。
  從行賄的節點上看,大多採用平時“化整為零”、“感情投資”等長期小額行賄、關鍵時刻大額行賄的手段。
  業內解讀
  教育局長到底有多大權力?
  教育局長是否有這麼大權力,決定什麼樣的學校建在什麼樣的社區或樓盤?昨天,一位教育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其曾參加過政協有關小區配套學校的調研,有政策規定,小區配套學校需由開發商和教育局共同完成。
  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的時候,教育地產開始興起,各區政府為了吸引更多的地產投資,開發商取向獨大,教育局被晾一邊,規劃局監管也未十分到位。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2000年前後。
  該人士還透露,其在李偉明任職天河區教育局局長期間,曾陪同一起去視察過翠湖山莊的教學配套用地,如今十多年過去了,那所學校還沒建立起來。“因為開發商總是把飛地、邊角地等最差的地塊,建不了房子的用於建學校。”
  最近幾年,有關小區配套學校的政策法規完善了,加強了行政審批。“至於小區配套的學校是辦成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是辦成高中、初中、小學還是幼兒園,都有了明確的規定,這些都是由規劃局來審批監管的。開發商和教育局的隨意性已經不大了。”
  統籌:南都記者 任先博
  採寫:南都記者 任先博 梁艷燕 霍瑤  (原標題:“賣”學校“賣”學位 教育局長受賄1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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