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斌
  在農村,誰家有個紅白事,在自家院里搭伙起竈待客,是極為普遍的現象。但以後,這樣的流水席將得到規範管理。日前,周口市率先在河南省出台《關於周口市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對農村集體用餐作出相關規定。要求農村聚餐達40人以上者,需要報告備案;200人以上者,需要由食品安全專業人員現場指導。此“規定”一齣引發熱議,有人叫好,也有人質疑(據10月29日《大河報》)。
  @張玉勝:誰來監督購買渠道和製作過程?39人以下的集體聚餐是不是就可以放任不管?其實,我國農村管理的基本模式是“村民自治”,假如當地的“流水席”食品安全的確需要“緊箍咒”規範,不妨就把它交給“村規民約”。
  @朱永華:規定無可非議,但農民如不主動報告備案,監管部門不可能都能察覺並出動上門,這就給通知規定的落地造成縫隙,更難以實現政府監管流水席的善意和預期目的,很可能造成通知規定最終“流水”。
  @何勇:要站在農民的角度落實農村“流水席”報備制,不能把報備變成擾民之策,不能給操辦“流水席”的農民家裡增加負擔和麻煩,一定要便捷、便利。職能部門不能給農民操辦“流水席”設置障礙,謹防權力尋租。
  @餘明輝:即便這樣的事先報備具有改革和實施的必要性,但更關鍵要看這樣的規定能不能落實,落實了才是好制度。
  @葉鵬:介入農村傳統習俗,有肆意擴權、損壞百姓利益之嫌。最好的做法應該是,衛生監管部門平時多深入農村入戶宣傳食品安全防範知識,進行引導即可,而不必給農村“流水席”套上“枷鎖”。  (原標題:40人以上“流水席”須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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